2020-01-13 10:47:09
馬來西亞最近怎么了?
怎么感覺突然搖身一變成了刺猬?
身子一蜷,將尖刺面向了全世界航經(jīng)的船只...先是在2019年12月24日扎傷了一艘一艘泰國貨輪“BANG SAKAO”,緊接著又在1月5日,把尖刺扎向了一艘新加坡油輪“Ocean Gull”......
船只均在馬來西亞檳城海域被扣留
然而,距離上次僅僅3天后,又有一艘貨船“非常巧”地撞到了刺上!
1月8日,一艘荷蘭籍貨船“ANET”,從斯里蘭卡科倫坡航行前往新加坡,原計劃定于1月14日抵達新加坡。然而在途中,為了調(diào)整到達新加坡的時間,將船只錨定在檳城島附近一個小島Pulau Kendi西南的附近(距離該小島22海里)。然而,1月10日中午12點30分左右,馬來西亞海事執(zhí)法局(MMEA)的巡邏艇趕到,將該船帶到檳城安克雷奇扣留。
該船上包括船長在內(nèi)共有13名船員,船員分別來自多個國家:6名菲律賓人,3名荷蘭人,2名烏克蘭人和1名俄羅斯人。
據(jù)“ANET”輪船長說,他們面臨最高100,000令吉(合25000美元)的罰款,繳納罰款后方可被放行。“我們的船只錨定在距離馬來西亞海岸12海里意外的22海里處,我們不知道違反了什么規(guī)定,也不知道為什么被扣留?!?/span>“我們在航行至附近海域時,沒有接收到任何禁止停泊的警告或通知,為什么被扣留,為什么要繳納罰款,這令人感到非常困惑和不安?!痹撦喆L補充說。
而馬來西亞海事執(zhí)法局(MMEA)負責(zé)人哈米贊說,這艘143m長的貨船“ANET”,未經(jīng)海事機構(gòu)許可就拋錨了Pulau Kendi島附近,屬違法行為。
“此案正在根據(jù)1952年《商船條例》第491B(1)(I)節(jié)進行調(diào)查,如果該船被判有罪,將處以不超過100,000令吉的罰款,或不超過兩年的扣留,或兩者兼施。”并且,哈米贊還特別強調(diào)說:“馬來西亞海事執(zhí)法局(MMEA)將繼續(xù)加強對檳城水域的監(jiān)視和巡邏,打擊違法拋錨和停泊的船只,我們不會向任何違反該法律對象妥協(xié)?!?/span>
但是,至于為什么馬來西亞當局突然對該水域進行執(zhí)法,以及執(zhí)法的依據(jù),哈米贊并沒有進一步說。
對此,全球不少航運公司都頗有微詞,并犯嘀咕:這究竟是馬來西亞海事執(zhí)法局(MMEA)樹立自身全球執(zhí)法形象的考慮?還是馬拉西亞當局增加財政收入的手段?
by 廣東新西蘭專線